王宗堯等共12人涉闖立法會 控方擬6案合併處理

社會

發布時間: 2020/12/18 15:50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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王宗堯今到西九龍裁判法院應訊。(林欣樂攝)

藝人王宗堯、前港大學生會會長孫曉嵐及民間集會發言人劉頴匡等共12人,涉於去年7月1日進入立法會會議廳,被控暴動罪及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。6案轉介區域法院,今(18日)一併提訊,控方申請6案合併處理,指除3名被告未有答辯意向,其餘被告擬否認控罪。惟法官指出各被告的法律爭議或有不同,控辯雙方須時考慮分拆審訊的可能性,案件押後2021年3月26日再訊。

案件今移師西九龍裁判法院處理,控方申請將6宗案件合併。

6宗案件共涉及12名被告,包括黃家豪(20歲;學生)、羅樂生(19歲;廚師)、何俊諺(21歲;運輸工人)、畢慧芬(24歲;無業)、孫曉嵐(23歲;自由工作者)、潘浩超(31歲;無業)、劉頴匡(26歲)、沈鏡樂(23歲;地盤工人)、馬啟聰(30歲;記者)、王宗堯(41歲;藝人)、吳志勇(26歲)及范俊文(28歲)。

各被告各被控1項暴動罪及1項進入或逗留在會議廳範圍罪;潘另被控1項暴動、1項參與非法集結及1項刑事損壞。

控方指,羅及沈仍須考慮答辯方向,范今首度提堂,須等待法援申請結果,已知其餘被告擬否認控罪。

惟法官指各被告的法律爭議或有不同,其中潘的案情似乎不牽涉其他被告,詢問控辯雙方分拆審訊的可能性。

控辯雙方須時再作考慮,6案遂押後至2021年3月26日再訊。被告畢慧芬和潘浩超正在服刑當中,今沒有保釋申請,其餘被告續准保釋。

控罪指,各被告於2019年7月1日在立法會綜合大樓參與暴動;及未有遵守秩序或遵從立法會人員為維持秩序而發出的指示,而進入立法會會議廳範圍;而潘被另涉的1項暴動罪,其案發時間與其他被告牽涉的事件不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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記者:王仁昌